决议决定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常委会工作>决议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7-05-26 12:26

来源:

作者:null

0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7年525日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全区已实施完成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永川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依法治区,适应我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从2016年至2020年,在我区全体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现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二、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对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的全覆盖。推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巩固社区“法律诊所”,提高普法工作实效。开展“流动大舞台”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普法套餐”工程,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点单式、订制式普法,引导公民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制度建设。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加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常识教育。在全区职教、中小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法治教材纳入免费教科书发放目录。配备专兼职法治教育教师,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学校、社区等设立青少年法律服务站,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网络建设,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其诚信守法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法治观念。

    四、推进永川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文化项目作为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常设项目,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培育法治文化精品,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提高法治题材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公益广告的供给量和在黄金时段播出率。依托“永川法治大讲堂”、“法治梦想课堂”、“城乡社区市民学校”、“社区科普大学”、“法律诊所”等平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彰制度。

    五、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依法治理的全过程。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依法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乡贤弘法”为引领,倡导法德并举,打造“新乡贤+”普法系列品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紧扣现代传媒发展趋势,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新平台,使普法载体更加丰富,更具有趣味性和吸引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信息资源数据库和网站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结合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中介、进监所的法律八进主题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行业窗口、服务大厅、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法治宣传固定设施建设,不断拓宽法治宣传教育阵地。

    七、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编制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健全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行业等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建立健全典型案例编辑发布、办案过程法律告知、以案释法宣讲等系列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各类新闻媒体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加强法治栏目建设,加大普法公益广告投放,加大法治宣传报道,树立良好的社会法治风尚。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都要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激励制度,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确保顺利完成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并向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