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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4-0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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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飞主持召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重庆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这是自“一法一办法”施行以来,我区首度聚焦文物保护工作。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依法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成立了文物保护机构,开展持久宣传,积极搜集文物,丰富馆藏;开展文物普查,依法推进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会议同时指出,当前,我区贯彻“一法一办法”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文物保护意识有待加强,文物保护规划不完整;二是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缺乏,执法力度不够;三是文物保护经费不足,合理利用不够。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临江河流域综合整治的议案》,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城环委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对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7个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委员进行了任命,对23个政府组阁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决定任命。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孔萍、赵洪生、李光远、王晓英等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杨华、刘建中,区政协副主席魏智、马玉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超,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章华、邓清洲及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学川、刘忠文等列席会议。(张天彦)